学校根据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浙江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的通知》(浙教高科〔2007〕161号,网址:http://www.zjedu.org/manage/add/info/11901100257506.phtml)要求开展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浙江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主要面向我省各类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高校和成人本科高校的正式在编教师。已入选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人才培养计划(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除外)的人员不纳入申报范围。我校推荐名额为25名。
二、推荐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德才兼备,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为人师表;
(二)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内本学科最高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方面成绩突出,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
(四)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勇于开拓,敢于创新,对学科发展有预见性;善于团结协作,具有组织带领学科梯队的能力,所在学科近几年取得较好的教学科研成绩。
请各学院(部)原则上推荐1-3名候选人,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校内推荐表》,于10月11日前将表格和推荐函(注明推荐排序)报人事处,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再通知学院准备材料报教育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唐智国,联系电话:86843045,E-mail:tzg@zs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