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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风建设典型人物优秀事迹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08-08-28

关于征集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风建设典型人物

优秀事迹的通知

各学院(部):

现将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征集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风建设典型人物优秀事迹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08〕97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通知要求,做好推荐工作(请各学院(部)对目前在其它部门工作,但从事学科属于本学院(部)的教师也一并考虑)。教育厅给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教育厅向教育部推荐2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征集条件限在高等学校工作10年以上、活跃在教学科研一线的哲学社会科学教师,并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正确的学术方向。在学术研究中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开展科学研究,为推进理论创新或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2、模范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严谨治学、实事求是、勇于创新,享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志存高远、淡泊名利,讲求诚信、忠于真理,严守职业道德,加强学术自律,自觉抵制浮躁、虚假行为;积极开展健康的学术批评,发扬学术民主。

3、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传播者和引领者;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在人才培养中发挥了优良学风的榜样和示范作用。

二、推荐材料

1、“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风建设典型人物优秀事迹推荐表”一式9份;

2、“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风建设典型人物优秀事迹稿”一式9份。

推荐材料请严格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准备。

请各学院(部)于2008年8月29日前将推荐函(说明填写材料经审核属实)和推荐材料(含电子版)报人事处。

联系人:唐智国,联系电话:0571-86843045,邮箱:tzg@zstu.edu.cn

附件:关于征集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风建设典型人物优秀事迹的通知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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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社科司函[2008]97号

关于征集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风建设典型人物优秀事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加大对高校学风建设典型人物的宣传力度,弘扬优良学风,现决定面向全国高校征集哲学社会科学学风建设典型人物优秀事迹,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征集条件

征集对象限在高等学校工作10年以上、活跃在教学科研一线的哲学社会科学教师,并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正确的学术方向。在学术研究中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开展科学研究,为推进理论创新或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2、模范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严谨治学、实事求是、勇于创新,享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志存高远、淡泊名利,讲求诚信、忠于真理,严守职业道德,加强学术自律,自觉抵制浮躁、虚假行为;积极开展健康的学术批评,发扬学术民主。

3、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传播者和引领者;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在人才培养中发挥了优良学风的榜样和示范作用。

二、优秀事迹稿件要求

1、突出坚持正确的学术方向,在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开展科学研究方面的典型事迹。

2、突出模范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具有重要价值的创造性成果方面的典型事迹;

3、突出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发挥优良学风的榜样和示范作用、培养造就高素质人才方面的典型事迹;

4、立意新颖、重点突出,文风朴实、文笔生动,善于从宣传报道角度提炼。

5、每篇字数在3000字以内。

三、组织工作

1、教育部部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省区市为单位,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高校以部门为单位(以下统称推荐单位),在认真遴选基础上集中报送。各推荐单位限推荐2名典型人物的优秀事迹稿。

2、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推荐工作。要依据上述“征集条件”和“稿件要求”,对推荐人选及其事迹进行综合审定并签署推荐意见。

3、教育部学风建设委员会依据上述“征集条件”和“稿件要求”,对各推荐单位报送的典型人物优秀事迹稿进行评议、讨论,确定入选稿件,汇编成册正式出版,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大力宣传。

四、材料报送

1、报送的材料包括:

(1)“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风建设典型人物优秀事迹推荐表”用 A4纸打印,一式8份;

(2)“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风建设典型人物优秀事迹稿”用A4纸打印,一式8份。

2、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请各推荐单位于2008年9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明德主楼1204室“教育部学风建设委员会秘书处”(邮编:100872),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风委电子信箱。

联系电话:010-82509381,82509315(传真)

联 系 人:孙璐

电子信箱:xuefengwei@263.net